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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秘書 - -校長室- | 2026-08-14 | 點閱數: 68

主旨:為大陸委員會近日接獲民眾陳情,函請教育部提醒所屬學校及相關教育機構妥適選用教材,避免衍生爭議。

說明:

一、依教育部 115 年 7 月 28 日臺教文(二)字第 1150073349 號函辦理。

二、旨揭函文略以:

(一)近期接獲民眾陳情,國內學校、教保服務機構使用中國大陸製文書表單或歌曲輔助教學,因文件內容使用簡體字,歌曲創作背景亦具政治意涵等情形,引發外界關注。

(二)請學校及社會教育機構、補教機構等,從事教學活動時,應審慎選用教材(如避免使用中國大陸簡體字教材或具政治意涵歌曲),將本土相關素材融入日常作息中,認識並認同在地文化,以維學生學習權益。

三、檢送原函及附件 1 份。

  • 公文.pdf
    1) 公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