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辦理促進轉型正義基金業務 115 年度計畫」辦理。
二、本署為促進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推動轉型正義教育,整合校內及公私立機關、機構資源,辦理相關教師研習課程、活動並發展重要教材與教案,以鼓勵學校教師將轉型正義教育議題融入各類課程,深化學生對轉型正義之了解。
三、旨案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辦理期程自 115 年 2 月 1 日起至 115 年 12 月 31 日止。補助項目以經常門為限,專款專用,經費不得移作他用,每案最高補助新臺幣 10 萬元。
四、提醒相關注意事項如下,請學校配合辦理:
(一)申請作業期程:為提升學校參與及便利學校擇訂辦理期程, 115 年度辦理 2 梯次申請受理,鼓勵教師踴躍提出申請,受理梯次時間如下:
1、第 1 梯次: 114 年 12 月 15 日(星期一)至 115 年 1 月 6 日(星期二)。
2、第 2 梯次: 115 年 4 月 13 日(星期一)至 115 年 5 月 5 日(星期二)。
3、申請表件請寄送至國立員林高級中學圖書館( 51048 彰化縣員林市靜修路 79 號,聯絡人:吳旻勲小姐 048-320364#508 )。
(二)本案計畫如有賸餘款應全數繳回,並於 116 年 1 月 12 日(星期二)前,檢附成果報告、經費收支結算表及應繳回之計畫款項,函報本署辦理結案;經費請撥、支用、核銷及結報事宜應依「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及經費相關作業表格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