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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續推動電子公文附件及相關行政與教學作業,應符合 ODF-CNS15251文件格式事宜

ODF文件 / 2025-04-14 / 點閱數: 463

說明:
一、依教育部 114 年 4 月 8 日臺教資(五)字第 1142701178A 號函辦理。
二、依行政院「政府文件標準格式( ODF-CNS15251 )實施計畫」( 113-116 年)配合事項如下:
(一)持續宣導電子公文附件可編輯文件應提供 ODF 文件格式,非可編輯文件則採用 PDF 文件格式提供。國立臺北教育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國立臺東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 114 年 3 月公文附件仍有使用商用文件格式( ODF 比例明細如附件),請該等學校確實檢討改善,建議調整公文系統功能之附件上傳條件,可編輯檔案如有不符合 ODF 文件格式者,將無法上傳附件。請確實改善相關作業方式,以符合相關規定。

(二)網站及資訊系統提供下載及匯出匯入的可編輯文件應提供 ODF 文件格式,非可編輯文件則採用 PDF 文件格式提供。
(三)有關學研計畫文件、表單及成果等相關文件範本,優先以 ODF 文件格式製作,學校行政作業以 ODF 文件格式流通。
(四)請鼓勵教師以 ODF 為預設存檔格式之文書軟體作為教育應用工具,並於教師在職訓練納入 ODF 文件格式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