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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轉知「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學校學生重修及補修學分補充規定」第 2 點,業經國教署於中華民國 115 年 7 月 1 日以臺教國署高字第 1155403175A 號令修正發布,檢送發布令影本及行政規則修正規定各 1 份 說明:
一、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https://edu.law.moe.gov.tw )下載。
二、若對本行政規則修正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本署高中組林小姐,電話:( 04 ) 3706-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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