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b Title:實習處網頁實習處網頁

轉知:勞動部修正發布之「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 則」。

1.修正新增教育訓練職類、調整教育訓練課程時數及訓練單位辦理特定教育訓練職類需先經認可等事項,並明定緩衝期間(修正條文第四十三條) 。

2.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修正條文,如附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