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學相關辦法,可透過技術高中繁星計畫、技優入學、推薦甄選或登記分發等方式,進入技專院校繼續升學,同時可參加軍事院校及警察學校招考。
(一)繁星計劃
1.報名資格:
技術高中應屆畢業生,在校學業成績排名在全年級或科組前20%以內者,且全程就讀同一所高職或綜高學校,得由就讀學校報名。
2.甄試方式:
甄試項目 |
佔總成績 |
評分項目 |
書面資 料審查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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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錄取方式:各科技校院僅能錄取同一高級職業學校學生1~2名
4.錄取生是否能報名後續招生管道:繁星計畫錄取不得參加四技二專甄選入學、技優甄審入學之招生。
(二)技優保送
1.報名資格:
凡取得下表資格之選手,無論應屆或非應屆畢業生,均符合技優保送資格,可直接填寫保送分發志願(最多可以填寫50個志願),由招生委員會依競賽獲獎種類與等第、名次及志願分發。
競賽名稱 |
競賽優勝名次 |
等第 |
國際技能競賽 |
第1名(金牌) |
第一等 |
第2名(銀牌) |
第二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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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名(銅牌) |
第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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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勝 |
第四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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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技能競賽國手選拔 |
入選國手正、備取 |
第五等 |
全國技能競賽 |
第1名 |
第六等 |
第2名 |
第七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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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名 |
第八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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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高級中等學校技藝競賽 |
第1名 |
第八等 |
第2名 |
第九等 |
|
第3名 |
第十等 |
(三)技優甄審
1.報名資格:
凡取得下表認可之競賽獲獎者或持有乙級以上技術士證者,無論是應屆或非應屆畢業生均符合技優甄審報名資格,可選擇五個志願參加甄審
競賽名稱 |
競賽優勝名次 |
優待加分比例 |
國際技能競賽 |
金牌、銀牌、銅牌 |
增加甄審總分55% |
優勝 |
增加甄審總分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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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技能競賽國手選拔 |
入選國手正、備取 |
增加甄審總分45% |
全國技能競賽 |
第1名 |
增加甄審總分40% |
第2名 |
增加甄審總分35% |
|
第3名 |
增加甄審總分30% |
|
第4名 |
增加甄審總分25% |
|
第5名 |
增加甄審總分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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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中小學科學展覽 |
第1名 |
增加甄審總分25% |
第2名 |
增加甄審總分20% |
|
第3名 |
增加甄審總分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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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作 |
增加甄審總分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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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高級中等學校技藝競賽 |
第1~3名 |
增加甄審總分30% |
第4~15名 |
增加甄審總分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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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30名 |
增加甄審總分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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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50名 |
增加甄審總分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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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76名 |
增加甄審總分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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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各級機關或直轄市政府主辦經聯合甄選委員會認可之全國性各項技藝技能競賽 (※註) |
第1~3名 |
增加甄審總分20% |
其餘得獎者 |
增加甄審總分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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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有技術士證照等 (行政院勞委會主辦) |
甲級技術士證 |
增加甄審總分25% |
乙級技術士證 |
增加甄審總分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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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參加國際性特殊技藝技能競賽 |
獲相關競賽優勝 |
增加甄審總分15%~50%(由聯合甄選委員會依相關資料認定) |
※「中央各級機關或直轄市政府主辦經聯合甄選委員會認可之全國性各項技藝技能競賽」包含:
2.甄審方式:
不採計統測成績,不考筆試,符合甄審資格者,可選擇五個志願參加招生學校辦理之指定項目甄審(評量方式可包含面試、實作、作品集、書面資料審查等,由各校訂定)
3.甄審成績:
依據各校指定項目甄審成績總分,再依各競賽名次或證照等級優待加分標準(詳見上表)加分後,即為甄審總成績
(四)甄選入學
1.報名資格:
高職應屆/非應屆畢業生、綜合高中應屆(截至高三上學期須修畢專門學程25學分以上)/非應屆畢業生、一般高中非應屆畢業生、同等學力考生皆可報名。每位考生至多可申請3個志願。
1.第一階段成績採計:當年度之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成績
2.第二階段成績採計:指定項目甄試建議可兼採面試進行,並建議將「實務專題」納入甄試範圍中,考生可提供足以佐證其實務能力之相關資料應試,如專題製作、企劃案、作品集、實習成果、小論文……等。)
(五)聯合登記分發
1.報名資格:
符合四技二專報考資格且有參加該學年度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之應屆或非應屆考生即可報名參加。
2.分發方式:依當年度之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成績,進線上系統填志願分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