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科歸類為動力機械學群,同學將來的升學及就業管道更加寬廣
瞭解多元的升學管道,能夠讓同學提早準備自己的方向。
項 目 |
說 明 |
備 註 |
技專校院入學測驗中心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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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專校院招生策進總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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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職校院課程資源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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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一入學測驗公告標準答案日期 |
考題於每節考完後即上網公布 |
參考答案亦配合於當日公布 |
1、四技二專聯合登記分發
(1)適用對象:高職、綜合高中應屆畢業生或已畢業學生、一般高中生已畢業學生及同等學力考生
,且已先參加「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考試」者皆可參加。
(2)以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成績辦理分發,不再辦理其他考試亦未採計其他項目成績。
(3)分發總成績計算方式:
a. 完全採計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成績。
b. 各類別總成績計算方式
=國文*1+英文*1+數學*1+專業科目(一)*2+專業科目(二)*2
c 依照學生總成績之高低順序,按學生選填志願順序統一分發。
d. 特種身分考生分發方式,須詳見招生簡章說明。
※相關注意事項請詳閱《四技二專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簡章》及
《四技二專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繳費及選填志願相關資訊手冊》。
109學年度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考科一覽表
適用對象:109學年度之四技二專考生
說明:下表為109學年度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考試群類別及專業科目考科規劃,適用對象為參加
109學年度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之考生,亦即主要對象為今年(106學年度)入學高職新生或綜合高中新生。
109學年度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考試科目一覽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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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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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科目 |
國文(加考寫作測驗) |
英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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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學(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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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科目(一) |
應用力學、引擎原理及實習 |
專業科目(二) |
電工概論與實習、電子概論與實習 |
2、四技二專推薦甄選、技優甄審入學
2-1 四技二專推薦甄選
※適用對象:高職應屆畢業生或綜合高中(修畢專門學程科目25(含)學分以上)應屆畢業生。
※考生須報名參加「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考試。
※甄選方式分二階段:
第一階段:依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成績篩選。
第二階段:通過第一階段篩選的考生,參加各甄選學校自行辦理之指定項目甄試。
※報名方式:考生依就讀學校規定日期向學校繳交相關資料及報名費,共有三個階段。
1. 準備階段:繳交「考生調查表」。
2. 第一階段:繳交第一階段報名費、考生報名表。
3. 第二階段:通過第一階段統測成績篩選之考生,需繳交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費用及「考生資料袋」
及相關資料,再由推薦學校向四技二專聯合甄選委員會辦理集體報名。
※「考生資料袋」內含報名表件、參加甄試所需繳交之書面備審資料及成果作品、相關證明文件等。詳細
報名手續與應繳交資料請查閱推薦甄選簡章之說明。
2-2 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
※關於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
凡取得認可之競賽獲獎者或持有乙級以上技術士證者(詳見下表),符合資格之高職生或高中生,無論是應屆或非應屆畢業生均可報名,可選擇五個志願參加招生學校辦理之指定項目甄審,評量方式可包含面試、實作、作品集、書面資料審查等,由各校訂定,但皆不採筆試,亦不採計統一入學測驗成績。
甄審總成績計算方式為依據各指定項目甄審成績總分,再依各競賽名次或證照等級優待加分標準(詳見下表)加分後,即為甄審總成績。各校依報名考生成績訂定錄取標準,再評定考生為正取生、備取生或不予錄取,獲得正取或備取資格的考生,皆須至四技二專聯合甄選委員會網站登記就讀志願序,再由聯合甄選委員會依考生志願順序及正備取狀況進行統一分發。
※符合技優保送入學資格者,也可報名參加技優甄審入學。
※技優甄審入學採計之競賽與證照及其優待加分比例:
競賽名稱 |
競賽優勝名次 |
優待加分比例 |
國際技能競賽 國際展能節職業技能競賽 國際科技展覽 |
金牌、銀牌、銅牌 |
增加甄審總分55% |
優勝 |
增加甄審總分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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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技能競賽國手選拔 國際展能節職業技能競賽國手選拔 |
入選國手正、備取 |
增加甄審總分45% |
全國技能競賽 全國身心障礙者技能競賽 |
第1名 |
增加甄審總分40% |
第2名 |
增加甄審總分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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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名 |
增加甄審總分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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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名 |
增加甄審總分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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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名 |
增加甄審總分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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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高級中等學校技藝競賽 |
第1~3名 |
增加甄審總分30% |
第4~15名 |
增加甄審總分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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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30名 |
增加甄審總分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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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50名 |
增加甄審總分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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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76名 |
增加甄審總分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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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中小學科學展覽 台灣國際科學展覽 |
第1名 |
增加甄審總分25% |
第2名 |
增加甄審總分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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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名 |
增加甄審總分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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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作 |
增加甄審總分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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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技能競賽分區(北、中、南)技能競賽 |
第1~3名 |
增加甄審總分20% |
第4~5名 |
增加甄審總分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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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高職學生專題暨創意製作競賽決賽 |
第1~3名 |
增加甄審總分20% |
佳作 |
增加甄審總分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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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各級機關或直轄市政府主辦經聯合甄選委員會認可之全國性各項技藝技能競賽(※註) |
第1~3名 |
增加甄審總分20% |
其餘得獎者 |
增加甄審總分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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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有技術士證照等 |
甲級技術士證 |
增加甄審總分25% |
乙級技術士證 |
增加甄審總分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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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參加國際性特殊技藝技能競賽 |
獲相關競賽優勝名次 |
增加甄審總分15%~50%(由聯合甄選委員會依相關資料認定) |
※註:「中央各級機關或直轄市政府主辦經聯合甄選委員會認可之全國性各項技藝技能競賽」包含:
1. 全國技能競賽分區(北、中、南區)初賽
2. 全國學生美術比賽
3. 全國高職學生技術創造力培訓與競賽活動
4. 人工智慧單晶片電腦鼠國內暨國際邀請賽
5. 其他經四技二專聯合甄選委員會審核認可之中央各級機關或直轄市政府主辦之全國性、常態性且具備逐級選拔
過程之技藝技能競賽項目。
以上榮獲前三名或其他得獎的同學們皆可報名參加甄審入學。
※汽車類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技藝競賽優勝、技術士證職種(類)對照表
2-3 四技二專技優保送入學
※報名資格:
凡取得國際技能競賽、國際展能節職業技能競賽、國際科技展覽前三名或優勝者;或者經選拔具備國際技能競賽國手資格者;或曾在全國技能競賽、全國高級中等學校技藝競賽、全國身心障礙者技能競賽獲各職類之前三名獎項者,符合上述資格之選手,無論應屆或非應屆畢業生,均符合技優保送資格,可直接填寫保送分發志願(最多可以填寫50個志願),由招生委員會依競賽獲獎種類與等第、名次及志願分發。
※技優保送入學競賽獲獎名次與等第對照表:
競賽名稱 |
競賽優勝名次 |
等第 |
國際技能競賽 國際展能節職業技能競賽 國際科技展覽 |
金牌 |
第一等 |
銀牌 |
第二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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銅牌 |
第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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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勝 |
第四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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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技能競賽國手選拔 國際展能節職業技能競賽國手選拔 |
入選國手正、備取 |
第五等 |
全國技能競賽 全國身心障礙者技能競賽 |
第1名 |
第六等 |
第2名 |
第七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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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名 |
第八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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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高級中等學校技藝競賽 |
第1名 |
第八等 |
第2名 |
第九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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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名 |
第十等 |
※汽車類四技二專技優保送入學適合保送之技藝競賽優勝職類對照表
3、四技高中生申請入學
※適用對象:高中及綜合高中應屆畢業生或已畢業學生。須參加由大考中心舉辦之「學科能力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