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69
  • slider image 70
  • slider image 78
:::

110學年度大學個人申請入學招生經各大學錄取之考生完成網路登記就讀志願序作業

-教務處- / 2021-04-26 / 點閱數: 465

說明:

一、依 110 學年度大學「個人申請」入學招生簡章規定,錄取生應於 110 年 5 月 13 日至 110 年 5 月 14 日每日上午 9 時起至下午 9 時止向甄選委員會登記就讀志願序;錄取生無論錄取單一校系或多個校系,均須於登記期間內完成網路就讀志願序登記,否則視同放棄錄取資格,不予分發。

(一)本學年度「離島地區及原住民籍高級中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升學國(市)立師範及教育大學聯合保送甄試」錄取生及「原住民及離島地區醫事人員養成計畫公費生甄試」錄取生,應同時與「個人申請」錄取生於登記期間內完成網路就讀志願序登記,參加統一分發,否則視同放棄錄取資格,不予分發。

(二)「個人申請」錄取生若同時經 110 學年度大學「繁星推薦」入學第八類學群錄取者,不得再參加網路就讀志願序登記,接受統一分發。

(三)「個人申請」錄取生若同時經 110 學年度國立臺北藝術大學音樂學系及美術學系錄取並完成報到者,不得再參加網路就讀志願序登記,接受統一分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