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消息
(1)各科目重補修課程,開課前 10日,如未完成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重補修權利!屆時若有畢業學分不足,自行負責。
(2)依本校重補修學分補充規定,第九條:已申請重補修學生,"未繳交學分費用"者,一律不予編班上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