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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教育部 109 年 9 月 25 日臺教資(五)字第 1090135390 號函轉行政院資通安全處 109 年 9 月 14 日院臺護字第 1090188336 號函辦理。
二、請貴校參考該署所訂「新進人員資安宣導單(範本)」,視需要調修內容後納入新進同仁報到程序,並適時向一般同仁宣導基本資安認知,以確認新進及一般同仁確實接收相關訊息。
三、如附件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