錄取同學請於112 年 7 月 14 日(五)上午 9 點~11 點,攜帶畢業證書、修業證明書或同等學力證明文件(正本)。
學生本人(或監護人)親送至本校活動中心,始完成辧理報到手續。報到時所繳交之學力證明正本文件暫由本校保管,俟開學完成註冊後另行發還。
相關事項請洽詢 05-2267120 分機 232 民雄農工 教務處註冊組。
*已報到之學生如欲放棄錄取,應於 112 年 7 月 17 日(星期一)下午 2 時前,填具簡章所附之「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書」,由學生或父母雙方(或監護人)親送至錄取學校辦理放棄錄取,始得報名參加其他入學管道,逾期放棄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