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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622惠請各校持續推動電子公文附件及相關行政、教學作業符合ODF-CNS15251文書格式事宜

ODF文件 / 2021-06-22 / 點閱數: 179

一、依據教育部 110 年 6 月 21 日臺教資(五)字第 1100082680B 號函辦理。
二、依行政院「推動 ODF-CNS15251 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續階實施計畫」及教育部「推動 ODF-CNS15251 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執行計畫」,惠請貴校(聯絡處)配合事項如下:
(一)請學校持續宣導辦理公文附件可編輯文件以 ODF 文件格式檔案提供,依前揭計畫電子公文附件 ODF 文件格式使用比例需達 100%,國立學校及縣市聯絡處 110 年 5 月公文附件仍有使用商用文件格式(如附件 2 ),請該等學校確實檢討改善,並要求公文廠商修改附件上傳條件,可編輯檔案如有不符合 ODF 文件格式者,一律不允許上傳。請確實依規定辦理。
(二)各校(處)網站及資訊系統提供下載及匯出匯入的可編輯文件應提供 ODF 文件格式,非可編輯文件則採用 PDF 文件格式提供。
(三)學研計畫文件、表單及成果等相關文件範本優先以 ODF 文件格式製作,學校行政作業以 ODF 文件格式流通。
(四)鼓勵教師以可製作標準 ODF 文件格式之軟體,作為教育應用工具,並於教師在職訓練納入 ODF 文件格式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