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告修正「高級中等學校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名稱並修正為「高級中等學校學生申訴及再申訴評 議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
2.原本校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運作實施要點自 111 年 5 月 26日起停止適用。
3.相關公文及修正辦法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