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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就輔組長 - -實習處- | 2024-01-31 | 點閱數: 62

一、為鼓勵青年學習專業技能,憑藉取得技術士證,投入重點 產業對應之職業,解決專業人力短缺之需求,並增進青年 就業穩定性,本試辦計畫自 112 年 7 月 1 日起至 113 年 12 月 31 日止,凡 15 至 29 歲青年符合資格者,皆可依不同級別申請 「A 證照獎勵金」及「B 就業獎勵金」,同一級別各以 1 次為 限。

二、各級別獎勵金如下: (一)甲級:新臺幣 2 萬元整。 (二)乙級:新臺幣 1 萬元整。 (三)丙級或單一級:新臺幣 5 千元整

三、檢附本試辦計畫相關宣傳文件 1 份如附檔,

相關資訊同步公告於本中心全球資訊網/ 青年取得重點產業職類技術士證及穩定就業獎勵試辦計畫 專區( https://gov.tw/CT5 )。